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是未来经济发展的战略方向。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优化升级生产、分配、流通、消费体系,深度融入国内外供应链、产业链、创新链,着力解决对内经济联系程度不深、外贸外资联动发展水平不高、投资消费空间拓展不足等问题,加强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精准对接国内国际市场需求,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打造国内大循环的战略回旋空间、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纵深支点。
第十章 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第一节 拓宽投资新领域
研究制定投资高质量发展总体战略,推动5G、数据中心、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谋划一批强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重大工程。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大城市群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投入,补齐县城城镇化短板。加快铁路、公路、机场、能源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谋划实施一批重要通道联通工程、延伸工程和关键枢纽工程。谋划战略性投资新领域,促进先进制造业投资,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共性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扎实推进制造业延链补链强链。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域、谷盆地及河湖流域系统治理投入。推进公共服务补短提质,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公共安全基础设施等建设,加大对民生新期待和新需求的投入。
第二节 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深入挖掘社会投资潜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经营性领域全面向市场开放,完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常态化发布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清除民间资本准入不合理限制,降低民间投资门槛,扎实解决民间投资用地、用能、人才引进、政策配套等实际困难。鼓励金融机构推出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增加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规模和比例。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公用领域项目建设和运营。研究设立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