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三节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培育生态文化,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引导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风尚。构建绿色产品体系,建立再生产品推广使用制度和一次性消费品限制使用制度,健全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和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制度。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商场和绿色社区。发展分享经济,提高闲置资产利用效率。完善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经统一绿色产品认证、绿色能源制造认证的产品。加快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70%。
专栏3 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工程
水污染防治工程: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能及配套管网、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等项目。实施城镇节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项目。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业领域超低排放改造、城市扬尘综合整治等项目。
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实施湟水流域主要铬污染场地修复、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历史遗留污染地块治理等项目。
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黄河流域、青藏地区历史遗留矿山等生态修复项目,开展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矿山生态公园建设等项目。节能减排综合提升工程:实施建筑、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节能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推进工业领域节能减排和节能技术改造提升项目,实施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