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十三章 积极参与国际循环
第一节 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畅通“引进来”“走出去”双向通道,全方位拓展合作交流新空间,发挥对外经贸合作平台作用,拓展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日韩、欧盟等投资贸易合作,开拓拉美、非洲等地区市场。实施外贸主体培育工程,加强出口商品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打造特色轻工、新能源、新材料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落实统一内外销市场准入政策,支持出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完善商品进出口管理和外贸促进政策体系,促进内外市场顺畅对接。
第二节 提高国际化双向投资水平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吸引外资参与盐湖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特色农牧业等领域合作,加快服务业领域开放步伐,放宽外资企业限制,为外商投资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提升境外投资效益,支持和引导省内企业对外投资,健全境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鼓励有实力企业参与行业国际标准制定,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境外并购和股权、创业投资,支持建立海外生产基地、产业园区、研发中心和营销服务体系。
第四篇 着力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
创新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创新,着力解决创新基础能力薄弱、产业技术空心化突出、科技创新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