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促大企业竞争力跃升、中小微企业茁壮成长、创新型企业快速涌现,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滚动实施千家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培育提升一批制造业“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改善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非常规状态下企业稳定发展保障机制。实施资本市场“高原红”行动,完善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和直接融资支持制度,推进“青信融”平台实质性运行,增强对民营企业引导扶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建立民营企业账款清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建立亲清政商关系负面清单、评价机制和包容机制。稳步推进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邮政等垄断行业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竞争性业务。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和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
第三十五章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第一节 完善现代产权制度
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健全产权保护法规体系,落实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依法有效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依法保护民营经济产权,严肃查处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执行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尊重和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交易、审查、保护制度,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实现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十四五”时期,新增商标注册量5000件。
第二节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