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三十六章 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
第一节 深化“放管服”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行“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市场主体退出难等问题。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完善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网上办理,推行“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代办制”等新模式,实现一网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扎实开展政务服务对标行动,建立政务服务绩效“好差评”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完善全省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逐步扩大电子化交易平台适用范围。
第二节 建立现代财税制度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依法建立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政府融资机制,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跟进落实国家税收制度改革,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强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健全地方税体系。推进省及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转移支付体系。完善省对下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补助政策。建立完善民生资金直达长效机制。
第三节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