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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来源:青海日报作者:编辑:李娜发布时间:2021-02-10 查看数0

第三节 增强城镇发展韧性

坚持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形成全天候、系统性、快速处置的现代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网,建设韧性城市。加强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应急储备设施,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生活物资生产流通体系,提升城市抗震、防洪、防火、防灾、防疫和重大突发性安全事件的应对能力。提高办公、商业等建筑和居民小区的健康安全标准,优化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完善街道社区等公共空间功能和管理。推进城市“15分钟生活圈”、村镇“30分钟生活圈”建设,加强农贸市场、早市夜市、跳蚤市场等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营造安全健康的居民生活空间。开展一批健康城市试点,探索健康社区建设。

第四节 培育一批新兴城镇

加快共和、玛沁、海晏、贵德、囊谦等撤县设市进程,稳妥推进门源、民和、互助民族自治县规划建设管理向城市体制转变,适时撤县设市。强化省际重要节点城镇建设,打造一批与周边省区区域合作的“新门户”。建立全省设镇设街道标准,推进省内符合条件的地区“乡改镇”“乡(镇)改街道”“村改居”进程。稳步开展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打造一批农字号、文字号、旅字号、体字号等特色小镇,重点支持河湟地区培育若干特色小镇群落。鼓励大中型企业独立或牵头打造和运营特色小镇,加大奖补支持,完善政银企对接服务平台,推动小镇高效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节 强化城市精细化建设和治理

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统筹推进城市地上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和防控机制,实施城镇建设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机制和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综合设置城市执法机构,健全城市综合执法标准体系和违法建设治理机制,有效提升城市治理效能。构建简约高效街道管理体制,推行“街巷长”制,健全街道职责清单和赋权清单,综合设置街道党政综合、基层党建、公共管理服务、综合执法等综合性职能机构,强化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