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广播电视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青海广播电视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7)新闻现场直播:
a.参评节目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来自新闻现场的直播信号长度不得少于节目长度的2/3。
b.在前款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者占优。
c.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
d.此奖项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为主体的节目。
e.时长不限,报送开头30分钟完整节目及结尾5分钟完整节目。附完整文字材料及直播文案(约1000字)。作者署名8人,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8)新闻节目编排: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的编排,时长不限。作者署名4人,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9)新闻访谈节目: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和新闻人物访谈节目,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时间占整个节目时长不少于3/4,节目时长不超过1小时。本项目作者署名4人,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2.广播社教下设项目
(1)社教专题:题材不限,时长在30分钟以内(包括30分钟),附完整文字材料。作者署名同新闻专题。
(2)社教专栏,时长不限。作者署名同新闻专栏。
报送要求同新闻专栏的六项内容。禁止把电视播出文字稿作为广播稿播出,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3.电视新闻下设项目
(1)短消息:要求同广播短消息。
(2)长消息:要求同广播长消息。
(3)系列(连续)报道:要求同广播系列(连续)报道。
(4)评论:要求同广播评论。
(5)专题:要求同广播专题。
(6)新闻专栏:要求同广播新闻专栏。
(7)新闻现场直播:要求同广播新闻现场直播。
(8)新闻节目编排:要求同广播新闻节目编排。
(9)新闻访谈节目:要求同广播新闻访谈节目。
以上项目中,(1)、(2)、(3)、(5)、(7)项作者署名人数比广播多一人,超出按“集体”申报;(4)、(6)、(8)、(9)项同广播。
4.电视社教下设项目
(1)纪录片:时长不限。
要求真实展现现实社会、展示当代精神风貌、记录社会历史发展进程、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现青海优美自然风光、传播科学思想文化、普及科学知识为主体拍摄的纪实风格的纪录片,已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正式播出。
(2)专题片:45分钟以内(含45分钟)。作品由我省影视制作机构制作,并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或官方权威网站播出的均可参评。
(3)系列片:纪录片、专题片等电视专题节目2集以上(含2集)的按系列片报送参评。
(4)特别节目: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
指非文艺手段表现的以重大庆典、公益活动、益智节目、知识竞赛等为传播内容的非常设性大型专题节目。
以上项目作者署名为5人,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
(5)社教专栏:时长不限。
由主持人贯穿的谈话节目或杂志型节目,报送要求同广播新闻专栏。不受理未体现主持人贯穿节目始终,只播单一纪录片或专题片的栏目。作者署名同广播专栏。
(6)科普节目:以传播科学、文化、教育知识为主旨的专题性节目。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7)少儿节目:以未成年人为传播对象或表现未成年人的节目。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8)动画节目:以动画或非线性等方式制作的非纪实性节目。每集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单本及连续动画片均可参评。
以上项目作者署名为4人,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