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三节 促进青年更好发展
坚持党管青年原则,推动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加强青年理念信念教育,引导青年有序参加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培育青年人才队伍,建立青年人才专家库,创新青年人才培养开发、选拔任用、激励保障等机制,鼓励引导青年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深入开展青春建功新时代、青年建功新青海活动,鼓励引导青年积极投身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事业,激励青年在各行业创新创优、建功立业。深入推进“护校安园”行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履行全团带队的政治责任,推动少先队创新发展。深化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支持团属事业发展,为青少年教育培训、技能提升、心理咨询、交流交融提供保障。
第四节 加强家庭建设
全面推进健康家庭建设,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倡导男女共同承担家庭责任,营造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开展创评“最美家庭”活动,构建温馨和睦的家庭关系。加大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开展“暖心行动”,建立“暖心家园”。创新家庭公益服务模式,提升托幼、家政、健康、婚姻等家庭服务能力,培育文明婚俗文化,深入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节 加大残疾人帮扶力度
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巩固帮扶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完善残疾人健康服务体系,加大对城乡低收入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的医疗、康复救助力度,加强对致残疾病和致残因素的防控力度。稳步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和托养服务水平,扩大困难残疾人救助供养范围,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实施残疾儿童康复行动。持续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丰富残疾人文体活动,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