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专栏20 人口老龄化应对工程
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改造提升二级以上医院老年健康服务设施,提升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康复功能,发展老年康复护理特色科室,推进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建设。
社区养老综合体建设工程:构建社区养老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批区域性老年养护院,建设改造一批县城和市辖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街道综合型养老服务机构和农村互助幸福院。
老年大学及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工程:新建省级老年大学,改扩建一批县级老年活动中心。
临终关怀工程:推动临终关怀医养疗护中心、临终关怀医养疗护专科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一批0—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建成示范照护中心。支持社区按照适龄人口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所及亲子活动设施。支持幼儿园与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结对共建“托育联合体”。鼓励社会机构开办幼儿照护中心。
第四十八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健全待遇合理调整机制。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等补充养老保险。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稳妥推进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