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二节 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
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补齐基础教育发展短板,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继续实施15年教育资助政策,完善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发展更加充裕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优化学前教育布局与办园结构,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大力培养培训农牧区幼儿园教师,逐步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广集团化办学管理模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办好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义务教育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改善办学条件,增加学位供给。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完成“一州一特校”和30万人以上县建设特校任务。到2025年,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均达到92.5%。
第三节 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坚持把职业教育摆在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和专业结构,推动省属职业院校集团化发展、市(州)职业院校特色化发展,探索中高职省内联合办学新模式,实施“双高计划”,建设一批特色专业群。有序推进高职院校迁建,筹建一所本科层次职业大学。建设全省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校企共建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联合开展招生、实习实训、质量评价和科研攻关。探索与省外知名职业院校开展联合办学和人才培养。实施“工匠精神”培育融入职业教育计划,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提升就业技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十四五”时期,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产教融合企业和职业教育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