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广播电视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青海广播电视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三、评奖标准
1.坚持新闻党性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方针,体现“全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扎实增强正能量引导力”,符合“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要求,遵循新闻以及创作规律,保证舆论导向正确。
2.突出时代精神,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体现“走、转、改”精神,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社会效果好。
3. 新闻作品的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新闻价值较高。
4. 题材新鲜典型,挖掘深刻,细节生动,有较高的社会教化功能。
5.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创作格调和专业水准,为群众喜闻乐见。
6.突出广播电视视听特点和优势,感染力强,富于创新。
7.文艺作品应讴歌时代主旋律,展现优秀民族艺术精髓,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俱佳。
8.播音主持作品要播音准确生动,主持应变机敏,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独特的创作风格和鲜明的时代特征。
9. 论文作品要思想性、学术性、科学性、创造性、理论性兼备,既有理论的支撑,又有实际的操作,对广播电视理论的创新和广播电视行业的发展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字数不低于3000字。
10. 作品制作(表述)精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