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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举措填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空白

来源:青海日报作者:宋明慧 杨红霞编辑:张琪发布时间:2025-06-18 查看数0

6月9日,记者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省生态环境厅于近日联合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填补了我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空白。

注重源头减量,鼓励有条件的实验室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化学品采购、使用、回收全链条科学管理,减少实验试剂消耗与化学品浪费,制定落实实验室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措施,从根源上减少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减轻实验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加强过程管控,实验室要严格区分危险废物类别,按有关标准做好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规范设置符合“三防”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及处置情况,并严格落实管理计划在线备案、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等制度,彻底消除潜在环境风险。

紧盯末端处置,实验室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危险废物定期处置,严禁非法转移、处置。处置单位应积极探索实验室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路径,优先进行资源化利用,同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集中商谈等方式,统一开展收运处置工作,进一步优化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模式,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在后期环境管理工作中,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形成管理合力,全面提升我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