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下达2025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6805万元
6月12日,记者从省民宗委了解到,近期,我省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805万元,同比增加1401万元,全年共下达45079万元,资金量创历史新高。
根据财政部有关通知,省民宗委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等,结合资金分配“因素测算法”,制定39个县(市、区)第二批资金分配计划,报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后,已将资金切块下达到县(市、区)。资金重点支持既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又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项目,主要用于特色产业发展、建设共同现代化试点、民族手工业品牌培育提升行动、和美村寨建设行动等。省民宗委将指导市(州)、县(市区)立足当地实际,认真谋划筛选紧贴民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严把项目审核关,坚决防止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和用于负面清单事项,真正将“好钢用在刀刃上”,助力全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物质基础,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