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4名个人4个集体获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
5月16日,在第三十五个全国助残日到来之际,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我省4名个人和4个集体受到表彰。
此次大会上,赵国存、下吾扎西、陈浩获得“全国自强模范”称号;青海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青海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海南藏族自治州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服务中心)、德令哈市残联被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严花兴被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
据悉,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每5年举办一次,是我国给予残疾人事业战线突出贡献者及集体的最高褒奖。近年来,青海在发展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征程中,涌现出一大批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这些自强模范身残志坚,不畏艰难,超越自我,始终发扬“四自”精神,以不屈的意志和非凡的业绩,深刻诠释了生命的真谛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