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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日报社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公告

来源:青海日报社作者:编辑:鲁海曦发布时间:2025-04-29 查看数0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5〕3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及《2025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青海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原则

考核聘用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核聘用程序

按照组织初试(笔试)、复试(实践操作测试)、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考核内容

考核聘用由初试(笔试)+复试(实践操作测试)+面试组成,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初试(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媒体采编业务知识、写作等,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复试(实践操作测试)内容为融媒业务技能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面试内容为业务知识、技能,采用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二)考核程序

1.考生以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实践操作测试)环节。

2.进入复试(实践操作测试)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三)设定最低分数线

若招聘岗位与考生人数在初试(笔试)、复试(实践操作测试)、面试任何环节中比例为1:1的,考生须达到同类试卷或同组面试考生分数的平均分值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并列处理

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先按国家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残疾人等);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五)领取准考证

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5月6日-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5号青海日报社人事部(307室)领取准考证。

(六)考核时间及地点

初试日期为5月17日(星期六),考试地点及考试工作要求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七)成绩公布

考核成绩及后续考试相关信息均在青海羚网公开招聘界面公布。

四、现场资格审查

初试(笔试)结束后,在青海羚网公布初试(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与考生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由青海日报社人事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当年开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青海羚网公布进入实际操作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的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并完成网上学历验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笔试准考证1份;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25年2月28日前(含当日)开具的本年度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青海日报社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有关行业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青海日报社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对考生基本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查,还要突出考察考生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同步对考生的个人诚信和个人档案情况按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七、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经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经青海日报社党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羚网公开招聘界面等平台进行7天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青海日报社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处理情况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由青海日报社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此公告,考核聘用相关事宜发布在青海日报社门户网站青海羚网(http://www.qhlingwang.com),请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生参加各个环节考核时,均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如未携带不得参加相应考核。

(四)本公告由青海日报社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联系电话:0971-8457677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5号青海日报社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