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二节 推动国际产能合作
推动盐湖化工、有色金属、清洁能源等竞争优势明显的企业“走出去”,培育形成国际经济合作新优势。加强与蒙古、俄罗斯等国家在有机畜牧、特色种植、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产业协作。紧抓签订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机遇,加强与东亚、东南亚国家在文化旅游、生物资源、生态环保等领域合作交流。开展与尼泊尔、缅甸等国家在民族手工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合作。以国际友好城市为重点,鼓励省内有条件的企业与国内行业龙头企业共建境外经贸合作区和生产基地。
第三节 搭建广域经贸合作平台
不断增强重大展会的开放合作、投资贸易、产业带动和人文交流服务功能,推动重大展会国际化特色化发展,打造精品展会品牌。全面提升青洽会、国际生态博览会、环湖赛等展会赛事的国际影响力,推动兰洽会、青洽会联合办会,扩大国家公园论坛、“一带一路”清洁能源论坛的知名度,组织召开世界钾肥钾盐大会、高原能效测试国际高峰论坛等大型节会,搭建生态经济、高原农牧、能源资源、生物医药等领域投资合作平台,引导企业参加国内外重点展会。培育“互联网+展会”新模式,推动办展模式和体制机制创新,精心打造网络展会。
第三十九章 打造国际化战略平台
第一节 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建设
推动综合保税区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加快融入国际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有效支撑外贸外资和产业转型发展。完善综合保税区功能,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以及上下游配套企业向综合保税区集中,规划建设一批龙头型、旗舰型产业项目,支持企业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和服务外包业务。支持建设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创新通关监管服务模式,深化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监管的贸易便利化改革。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申建中国(青海)自由贸易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