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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来源:青海日报作者:编辑:李娜发布时间:2021-02-10 查看数0

第四十三章 提升水资源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节 推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按照东节西配、南防北治的发展思路,加快构建东部地区多源互补丰枯调剂、西部地区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南北部地区保护生态保障民生的水安全格局。构建城市群地区现代水网体系,全面建成引大济湟工程,力争开工建设引黄济宁工程,加强水库及配套工程建设,推进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和连通工程,保护修复水生态环境。优化配置柴达木地区水资源,建成蓄集峡、那棱格勒河等水利枢纽,开工建设柴达木盆地水资源配置一期工程,深化香日德水库工程前期工作,研究推动引通济柴工程。提升泛共和盆地水资源保障能力,推动实施“三滩”引水生态治理一期工程,研究推动共和盆地及其外围水资源配置等工程。配合推动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工作。“十四五”时期,新增供水能力4亿立方米。

第二节 推进民生水利工程建设

加快建设拉西瓦、扎毛、马什格羊、积石峡二期、李家峡南干渠二期等灌区工程,研究推进纳子峡灌区前期工作。加强黄河干流、中小河流和山洪沟治理,保障黄河上游长治久安。推进高效节水区域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建设节水灌溉饲草料基地。加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城市(镇)防洪工程建设,新建一批堤防、护岸、排洪渠等防洪设施,提升基层防汛抗旱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能力。到2025年,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

第三节 全面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建立不同区域不同行业节水标准定额体系和节水评价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全面落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实施节水产品质量提升与推广行动,完善节水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企业、高校、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等达标建设。持续推进西宁市国家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到2025年,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