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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广播电视台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公告

来源:青海广播电视台作者:编辑:侯桂青发布时间:2023-08-10 查看数0

青海广播电视台

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公告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3〕28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关于做好2023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3〕117号)、《2023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及省人社厅对我台考核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审核批复,现将青海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原则

考核聘用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核聘用程序

考核聘用工作按照组织考试、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考核岗位

此次考核聘用岗位14个。具体为:

(841发射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运行维护(63126001)岗位招聘1人,符合报名条件的37人;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运行维护(63126002)岗位招聘1人,符合报名条件的57人;

新媒体制作(63126003)岗位招聘1人,符合报名条件的39人;

新媒体编辑(63126004)岗位招聘1人,符合报名条件的106人;

新闻摄像(63126005)岗位招聘1人,符合报名条件的67人;

新闻直播导播(63126006)岗位招聘1人,符合报名条件的51人;

时政新闻女播音员(63126007)岗位招聘1人,符合报名条件的3人;

电视新闻节目包装(63126008)岗位招聘1人,符合报名条件的43人;

网络运行维护(63126009)岗位招聘2人,符合报名条件的52人;

藏语摄像(63126010)岗位招聘1人,符合报名条件的37人;

藏语播音主持(63126011)岗位招聘1人,符合报名条件的42人;

藏语新媒体编辑(63126012)岗位招聘2人,符合报名条件的70人;

藏语采编翻译记者(63126013)岗位招聘2人,符合报名条件的105人;

重要新闻配音(63126015)岗位招聘1人,符合报名条件的12人。

四、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考核内容

考核聘用采用初试(笔试)+复试(实践操作测试)的考核方式。

1.初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在具体实践中对本岗位所对应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百分制试卷,成绩占总成绩的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复试(实践操作测试)主要考察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实践技能操作能力和运用水平。实践操作测试满分100分,成绩占总成绩的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为充分利用好考核聘用成果,做好青海广播电视台劳动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人才储备,此次考核聘用按招聘岗位1:6比例依据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入复试。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考察人员。

(三)若招聘岗位数与参加初试(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集体会议,根据考试难易程度确定最低分数线,考生初试(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若招聘岗位数与参加初试(笔试)人数大于1:3比例但不足1:6比例的,则该岗位所有人员进入复试。

(四)确定拟聘考察人员时,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不能确定的,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8月28日-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领取地点:青海广播电视台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27号宁景苑商务中心6楼)

(六)考核时间及地点

初试日期为9月3日(星期日),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考生于当日8:30到达考点配合做好考前信息核验工作。初试后考生可在青海长云网信息公开界面(http://www.qhbtv.com/new_index/tzgg/)查询初试成绩及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按指定日期及地点进行复试。

五、现场资格审查

总成绩暨现场资格审查通知在青海长云网信息公开界面(http://www.qhbtv.com/new_index/tzgg/)发布。考生按招聘岗位1:1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地点:青海广播电视台行政管理中心6楼人力资源部(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27号宁景苑商务中心)

现场资格审查及学历学位证书验证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原件);

(三)个人简历(附联系方式)1份;

(四)准考证1份;

(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23年4月12日前(含当日)开具的本年度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学历学位证书验证为假证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进入体检人员于规定时间规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青海广播电视台同意后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即为终检结果。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情况经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七、考察(政审)

现场资格审查及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情况经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考察(政审)对考生基本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查,还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及个人档案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八、确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体检考察结束无异议,经台党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ncms/sydwks.shtml)、青海长云网信息公开界面等平台进行7天公示。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青海广播电视台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处理情况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由青海广播电视台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的,签订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十、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此公告,考核聘用相关事宜发布在青海长云网信息公开界面(http://www.qhbtv.com/new_index/tzgg/),请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生参加各个环节考核时,均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如未携带不得参加相应考核。

(四)本通知由青海广播电视台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71-6329305、6329307

地址:青海广播电视台(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83号)

青海广播电视台

2023年8月10日

附件: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