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广播电视台关于开展2021年度处级以下工作人员考核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试行办法》(青政办〔1996〕45号)《青海广播电视台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青广视〔2015〕10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台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下同)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度全台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处级干部不参加各部门组织的考核,由台内统一组织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二、考核原则
年度考核以实事求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为原则,对工作人员一年来德、能、勤、绩、廉进行总体评价,进一步加强团队建设,激发职工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我台事业产业更好发展。
三、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政治素质,是指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德,是指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以及管理水平等情况;勤,是指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绩,是指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等;廉,是指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详细标准见附件1)
五、考核时间、方式及程序
考核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2022年1月7日。考核以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组织评议为基本方法,按5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12月1日)
各部门组织召开考核动员会议,安排考核工作,明确年度工作人员考核的意义、原则、要求和考核内容、方法、程序、结果使用及其他规定。各部门成立3—7人的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二)个人总结(2021年12月6日—12月10日)
工作人员根据考核内容、个人职位(岗位)职责任务和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工作、业绩、不足等,进行自我总结,写出述职述廉报告(字数1500字以内)并填写自评表(见附件3,请登录青海网络广播电视台http://www.qhbtv.com自行下载2021最新版)。
(三)述职测评(2021年12月13日—12月24日)
各部门可根据部门人数自行决定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会议或业务团组会议进行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见附件4)。工作人员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会可与部门年度考核述职会议同步举行,也可由部门另行安排时间进行。(部门年度考核述职会议详见《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 各基层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四)确定考核等次(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7日)
1.各部门工作人员考核等次经自评(20%)、干部职工民主测评(40%)、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考核(40%)核算汇总后确定。
2.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按照编制内优秀比例不超过编制内人员总数的12%,聘用人员优秀比例不超过聘用人员总数的15%(见附件2),要体现注重工作实绩的考核导向,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于2022年1月5日之前报台人力资源部审核。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考核等次建议,逾期不提交的取消本部门及部门人员2021年度评优资格。
3.确定考核等次在结合月绩效考核的同时,应综合考虑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工作状态及成效、协作创新精神、集体观念、民主测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评价意见等,要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加强集体研究和综合分析。
4.人力资源部汇总考核结果并提交台党组会审议确定2021年度工作人员考核等次。
(五)总结验收(2022年1月中旬)
对确定的优秀考核等次工作人员,于2022年1月中旬在全台范围内公示;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按规定组织填写、审核《2021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5),部门负责人写出评鉴意见及考核等次、个人签署意见后由部门统一报送台人力资源部。各部门要按规定运用好考核结果,实施好奖惩。
六、相关要求
(一)考核工作在台党组领导下进行,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部门考核小组要严格考核程序,坚决纠正和防止走过场、轮流坐庄、照顾迁就等现象的发生;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提高考核效果;要切实做好考核中的思想政治工作,讲政治、讲大局、讲风格、讲工作、讲业绩,通过年度考核,增进团结、振奋精神、促进工作。岁末年初工作任务繁重,各部门要处理好年度考核与其他工作的关系,按时间、按节点、按程序、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考核工作。
(三)人力资源部作为考核工作牵头组织部门,要履行好统筹、协调、指导职能,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四)各相关部门应配合做好人员奖惩、处理、监督等工作。
附件:
青海广播电视台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