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广播电视台关于推荐评选青海省“最美家庭”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省直妇工委《关于做好省直机关2019年度青海省“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的通知》(青直妇工委〔2019〕6号)要求,结合我台实际,现将开展推荐青海省“最美家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部门在全台范围内推荐青海省“最美家庭”1户。
二、推荐范围
全台所有干部职工家庭。
三、评选条件
最美家庭推荐坚持不设门槛,把决定权交给群众,最大限度吸引全台广大干部职工家庭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采取多种形式、多个渠道开展寻找活动,力求使最美家庭由群众推荐产生、经得起群众评议、得到群众认可。
四、推选办法
1.组织推荐。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推荐的候选家庭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和接受监督评议。
2.群众自荐。符合评选推荐条件的家庭可自行登陆青海妇女网站下载表格,经台机关妇委会审核确认后,对符合推荐条件的报台直属机关党委认定盖章,上报省直机关妇工委。
五、推荐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推荐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荐工作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举措,最大限度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活动,把工作扎扎实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家庭。
2.突出典型示范。推荐家庭的典型类型,在推荐孝老爱亲、科学教子、热心公益、诚实守信等家庭典型基础上,重点推荐具有家国情怀、绿色环保、清正廉洁、移风易俗、家和人美、民族团结、军地情深等“最美家庭”。
3.严格标准质量。要严格筛选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名单和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确保所推荐的家庭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做到可信、可学、可推广。
六、提交材料
各部门认真填写《2019年度青海省“最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请于5月31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报送台机关妇委会。
联系人:尹金凤 联系电话:6329053
青海广播电视台机关妇女委员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