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青海网络广播电视台!

青海省优化调整临时救助政策

来源:长云网作者:编辑:陈星霖发布时间:2023-03-16 查看数0

近日,青海省民政厅和青海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我省社会救助方式、程序等进行了优化调整。

新政策中,优化简化了社会救助办理流程,将对象申请、授权核对、告知承诺、审核确认等环节资料集成压缩为申请审核确认表。明确乡镇、县级及急难申请救助时限分别不得超过“7、5、1”个工作日。申请人只需承诺申报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再提供可以通过部门信息交换或核对信息平台核对的有关证明材料。

青海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主任科员 刘永瑾:调整救助额度确定方式,将原来按公式计算确定救助额度的方式调整为支出型对象救助和急难型对象救助两类标准,并按类型细化分层分档救助标准。新增孤儿、艾滋病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三类支出型对象,拓展延伸救助对象。

在救助形式上,推进临时救助与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慈善帮扶紧密衔接。对政府救助后仍有基本生活困难的,及时转介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给予帮扶。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自然灾害等情况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采取“物质+资金”的模式开展救助。

青海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主任科员 刘永瑾:将原来依照线性救助流程落实事后救助的模式,转变为综合研判申请对象困难情形和家庭经济水平,灵活采取事前干预、事后干预和救助的做法。健全“一事一议”机制规则,通过运行困难群众联席会议“一事一议”机制研究解决急难个案,充分统筹整合救助资源,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切实做到“一案一策”,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