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 一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新规开始施行
12月起,一批新规开始施行,一起来看看。
1 部分抗癌药品和罕见药品可享增值税优惠。
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自12月1日起,清单中的药品,国内环节可选择按3%简易办法计征增值税,进口环节减按3%征收增值税。
2 电话卡不得超量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12月1日起施行,明确办理电话卡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明确中国人民银行统筹建立跨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反洗钱统一监测系统。
3 网购处方药品须实名。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12月1日起施行,明确处方药网络销售实行实名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当区分展示,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展示包装、标签等信息。
4 新修订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12月15日起施行,明确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对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进行规范管理,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5 中小学普通话水平将划分为6级。
《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及测试大纲》12月15日起试行,中小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将划分为6级,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五年级及以上学生普通话水平的测评或评估监测。
6 危险货物范围进一步明晰。
新修订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2月1日起施行,明确危险货物原则上以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为标准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