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信息速递】青海省检察机关建立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正负面清单制度
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为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提高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准确性、规范性,近日,省检察院制定印发了《青海省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正负面清单》,《清单》分正、负两方面共二十九条内容,对无须记录报告和应当如实记录报告的情形分别进行了清晰具体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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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为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提高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准确性、规范性,近日,省检察院制定印发了《青海省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正负面清单》,《清单》分正、负两方面共二十九条内容,对无须记录报告和应当如实记录报告的情形分别进行了清晰具体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