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面对面】一批民生新规1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
11月起,一批民生新规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关乎社会生活诸多方面。
充分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聚焦当前个体工商户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
驾培机构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
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规定完善教练员管理制度、规范驾培机构经营活动,推动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高质量发展。
更好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修订后的《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更好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夯实生产者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