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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这十年”医保工作专场新闻发布会举行

来源:长云网作者:编辑:张琪发布时间:2022-09-26 查看数0

今天(9月13号),省政府新闻办在西宁举行“青海这十年”医保工作专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相关情况。

十年来,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坚持惠民生、强保障,医保待遇稳步提升。2021年全省医疗保险参保566.96万人,较2012年增加57.6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由2012年的400元提高到2022年的1030元;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累计120元提高到300元,报销范围扩大至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

为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医药服务管理不断提质增效。目前,医保药品目录共有2957种西药和中成药,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目录共收录药品4740种,特药定点范围共纳入37家医疗机构和58家零售药店。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吕东:省医保局成立以来,全省共有90.3万人次享受特药政策,医保基金支付5.43亿元。目前我省30种藏药成功入选国家医保目录;99种藏药和1126种藏(蒙)医院制剂纳入省级医保目录,是省医保局成立前的2.8倍。

通过简流程、优渠道,老百姓看病就医更便捷,8个市州完成医保经办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并正常运行,全省医保信息化平台启动运行,统一全省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及办事规程,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居民身份证、网上等结算方式,与全国31个省市(区)的5.9万家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吕东: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累计17.2万人次,直接报付医疗费用达26.2亿元。普通门诊结算14.5万人次,药店购药11.9万人次,医保电子凭证激活618.56万人次。

十年来,青海省医疗保障事业在改革中前行,不断巩固医保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整合归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率先启动实施医疗救助省级统筹,全省人民健康需求有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吕东:全力打造“统一医保、公平医保、法治医保、智慧医保”,加快建设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