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立法体现人民立场,监督维护人民权益,决定和任免彰显人民意志,代表工作倾听人民心声,一部部特色精细立法、一次次正确有效监督、一条条为民务实建议、一个个履职创新实践,谱写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思想就是旗帜,旗帜就是方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安排部署,聚焦生态环保、“十四五”规划编制、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加强立法、监督工作。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 办公厅副主任 李白玉: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人大的重要工作,报请省委批准了加强人大党的建设、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工作的一系列文件,使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
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推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出发点和着力点,通过法定和有序的途径、渠道、方式、程序,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建立立法新闻发布机制,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立法途径。围绕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就业促进工作、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等连续开展专题询问。坚持深化“三联系”制度,常委会与代表联系更紧密更深入,常委会工作中代表参与度越来越高。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 办公厅副主任 李白玉: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实施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加强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共制定修改审议地方性法规116件,审查批准自治州、自治县法规条例98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33件,立法质量有了新提升。特别是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这个“国之大者”,完成立法73件,超过省级法规总数的1/4,生态立法的比重上升、步伐加快、作用明显。制定的三江源国家公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宗教事务、高原美丽城镇建设等法规条例,突出了特色精细,人大自主性、创制性立法迈上了新台阶。出台了立法评估工作规范,对法规条例“做体检”和“回头看”,成为提升立法质效的重要经验做法。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 办公厅副主任 李白玉: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把握核心要义,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的各项工作,推动新时代我省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