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住经济大盘 政策解读】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青海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共涉及九个方面40条措施。今天的《稳住经济大盘 政策解读》专栏,我们来了解《实施方案》第一方面财税政策中的:《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
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
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纳入缓缴政策实施范围,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至2022年底。其中,特困行业的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3年3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