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青海省将推进200个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
2021年,我省遴选39个乡镇225个村开展乡村振兴试点,计划通过3年左右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青海乡村振兴经验模式。截至目前,全省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了一批项目,已落实资金14亿元,有力推进农民增产增收、农村稳定安宁。今年,全省又遴选了200个村开展乡村振兴试点。
今年,青海省乡村振兴局和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2022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与乡村振兴试点项目整合实施,整合比例达到25%。
青海省乡村振兴局项目监督处副处长 赵建新:各地正在积极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年底前指导各地完成第二批试点村规划编制任务。我局与省住建厅共同制定印发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为各地开展乡村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规范。
据了解,2021年,全省实施种植业项目87个,养殖项目112个,新建、改建乡村旅游项目(点)56个,改扩建帮扶车间17个,支持村级农牧业产业做大做强,增强产业带动增收能力。并整合各类资金3.47亿元,改造村内小型水利设施17座,供水管网206公里、污水管网256公里、小型垃圾处理站18座、村镇道路245公里,整治河道76公里,试点村基础设施配套更加完善,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提升。
同时,各地积极推广群众评议、积分评比、门前三包等方式,开展农村“六乱”整治,倡导移风易俗,鼓励试点村探索人居环境和乡村治理有效模式,涌现出如互助土族自治县哈拉直沟乡魏家堡村、德令哈市柯鲁柯镇金原村等一批村容整洁、管理有效、乡风文明的新农村。
青海省乡村振兴局项目监督处副处长 赵建新: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调研指导,督促各试点村按照“五大振兴”要求,结合村庄实际,先行先试,为乡村全面振兴积累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积极探索具有青海特点的乡村振兴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