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青海发布47条措施助企纾困促发展
近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等14部门制定出台《青海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措施共47条,帮助青海省服务业特别是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受疫情冲击严重的聚集性接触性行业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这些措施体现普惠性和行业性相结合、中央政策和省市政策相结合、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和优化企业外部发展环境相结合、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和维护企业可持续运营环境。
青海省发改委利用外资处处长 刘梅:服务业纾困政策分为三大类共47条具体措施,包括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财税政策,提高失业保险轮岗返还比例等就业扶持政策,分类实施房租减免政策、企业支持政策、制止乱收费等14条具体措施,其中包括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提高至90%。
这项政策针对服务业,特别是餐饮、零售、旅游、公路、铁路、民航等重点行业提出30条纾困扶持措施,靶向施策,解决当下最急迫的困难。
青海省发改委利用外资处处长 刘梅:餐饮零售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餐饮零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旅游业方面,逐步扩大全省旅行社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提高暂退比例;公路、铁路、民航方面,今年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免征公交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
同时,制定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3条。提出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的保障措施。通过实施“四个精准”“八个不得”疫情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青海省发改委利用外资处处长 刘梅:《若干政策措施》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的工作,强化政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早落地、早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