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发会
今天(3月18号),《青海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在西宁召开。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卫健委对青海省“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方向、主要目标和重大措施进行了深入解读。
《发展规划》聚焦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出了围绕织牢社会保障和兜底性养老服务网络、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构建健康老龄化支持体系、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等9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
《规划》明确了兜底保障老年人月探访率、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设立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占比率、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招生规模、老年社工数、老年大学覆盖面、敬老月活动覆盖率、护理型床位占比等8项主要指标,同时增加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健康管理率2项主要发展指标。
青海省民政厅副厅长 苏磊红:我们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第一完善政策机制。制定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和机构监管事项两项清单。第二推进养老服务“三项改革”,实施一批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新建、改扩建项目。三是开展居家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农牧区老年人长效关爱、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养老机构提质扩能和养老服务人才培育提升等五项行动。第四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评估指标体系,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