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药监局压实药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为保障“两品一械”质量安全,充分发挥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哨点”作用,近日,省药监局对西宁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药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处处长 赵少宏:持续强化新冠病毒疫苗、检测试剂、医用防护口罩及防护服等药械质量监管;联合市(州)、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形成三级联动,全面加强市场巡查,确保药械质量安全。
检查组对个别药品零售企业违规搭售赠药、向公众赠送非处方药、质量负责人不在岗等问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部分药店未建立消毒管理制度,“四类”药品销售未严格登记等问题要求立即停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