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为困难群众发放“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1.56亿元 惠及全省城乡困难群众36.95万人
近日,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在“两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为全省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500元,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每人4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每人560元。本次补贴将发放1.56亿元,惠及全省城乡困难群众36.95万人,于1月10日前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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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在“两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为全省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500元,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每人4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每人560元。本次补贴将发放1.56亿元,惠及全省城乡困难群众36.95万人,于1月10日前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