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启动
4月22号,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部署执法检查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光荣出席并讲话,副主任吴海昆主持,副省长刘涛代表省政府作表态发言。
张光荣指出,执法检查要重点检查“法律确立的重大原则及相关规定落实情况”“新增重要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落实情况”“配套法规和标准、名录的制定情况”四方面内容,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检查组要吃透法律规定、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从严务实,着力提高执法检查的协同性;要推动成果转化,不断提升执法检查的实效性,为持续依法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