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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成功探索

来源:青海长云网作者:编辑:张璐发布时间:2021-04-10 查看数0

国家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一系列改革举措进一步盘活青海农村宅基地、增加农牧民收入,积极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在西宁市湟源县日月乡兔尔干村,一桩桩新式的庭院拔地而起,工人们正对村里的老土墙进行维护修缮。从2016年开始,兔尔干村实施宅基地改革,盘活一户两宅、面积超标等闲置宅基地26处,面积近9300平方米。
西宁市湟源县日月乡兔尔干村党支部书记 赵国明:宅基地流转以后,有利于我村的规划、改善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
西宁市湟源县日月乡兔尔干村村民 杨桂莲:把旅游的人吸引到这里来消费,一年也能挣六七万元。
湟源县自2015年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制定《湟源县农村宅基地分配取得和审批管理办法》等9项制度,在全国率先完成了村级“多规合一”规划;(动画)累计审批宅基地1361户39.3公顷,退出宅基地3316户213.33公顷;收取有偿使用费1058户11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3664宗;为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4091本,发证率达到100%。经过五年的探索与实践,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被自然资源部列为西北民族地区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典型。
西宁市湟源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严卓才:在所有权上,明确了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的性质不改变,完成全县842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进一步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宅基地资格权认定的主体地位和4种资格权取得方式。
2020年,国家《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启动新一轮试点工作,海北州祁连县位列其中。祁连县依据我省新一轮农牧区宅基地制度改革要求,在摸清底数上先行,在“三权分置”上先试,在完善制度上先改,从抓好调查摸底和信息化管理、坚持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坚决遏制增量等方面筑牢基础,确保改革试点有序推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