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意见》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全党务必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举全党全国之力,统筹安排、强力推进,让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朝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彰显党的根本宗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意见》提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意见》还就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