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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来源:长云网作者:编辑:张静发布时间:2021-03-14 查看数0

自今年1月1号起,青海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至此,我省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达14项。

在西宁市市民中心办税服务大厅,企业财务负责人刘青梅正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与之前相比,原本需要多个部门协调几天时间才能完成的办税流程,现在只需要10多分钟就可以完成。

青海中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刘青梅:现在交(水土保持补偿费),由税务来征收的话,我们只需要审核完到税务大厅审核缴纳,可以说是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方便,也节省了很多时间。

2020年12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分别同省水利厅、生态环境厅、人防办、国家电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对接,实现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项目划转交接工作,市民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缴费人属地办税服务大厅、属地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税窗口等渠道进行申报缴纳。

青海甘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苏桂圆说:原来办理业务要到水务、银行多头跑,现在就变成了“进一家门,办多家事”,畅通了税收缴纳的渠道。

此次四项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充分发挥了税务机关税费统征效率高的优势,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为企业减轻负担,为缴费人提供切实便利,同时也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防范监管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处副处长丁春梅说:充分发挥征收优势,推进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持续提升缴费人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