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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强化责任担当 建设生态高地

来源:长云网作者:编辑:鲁海曦发布时间:2021-01-23 查看数0

“十三五”以来,我省全方位落实“四个扎扎实实”特别是“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要求,牢牢把握“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省情定位,坚决扛起保护生态环境责任。围绕“蓝天、碧水、净土”目标任务,以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努力把青海打造成为生态文明高地。

“十三五”以来的五年,是青海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也是全省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的五年。五年来,生态环境部门紧紧围绕规划目标任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  张敏:这五年我们的工作亮点表现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取得新成就。民生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取得新突破。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取得新进展。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重点领域环境预警和风险防控取得新提升。

围绕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十三五”期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开展了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狠抓抑尘、减煤、控车、治企、增绿工作,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全面强化水环境保护,推进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全省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全力落实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五年来,省委省政府以“国之大者”的高度强化顶层设计,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规和制度保障。

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任  张俊福:我们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实施方案,出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全面开展省级专项督察。制定制定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持续推动,推动两轮督察问题整改取得积极进展。构建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省直有关部门生态保护责任清单,部署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十三五”期间,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部署要求,通过不懈努力,改体制、调机构、划人员、抓规范,全省已基本完成环保垂改既定任务,初步构建起符合省情实际的“1+4”专司督政、权威高效的督察体系,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人事处处长  唐金麒:我们将不断深化措施落实,最大程度发挥环保垂改效能,切实做好环保垂改“后半篇文章”,为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提供坚强保证,为把青海建设成为全国及国际生态文明高地做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