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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正式实施

来源:青海长云网作者:编辑:陈艳发布时间:2020-03-27 查看数0

3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在省政府新闻办进行发布。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制日报、青海日报、青海广播电视台等二十余家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省检察院、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同志就两个《决定》制定的目的、意义、立法过程、主要内容、特色亮点、宣传贯彻的思路措施等作了新闻发布。

《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共十八条,明确了禁止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范围,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注重动员社会力量,营造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良好氛围。《决定》的出台填补了当前我省野生动物保护立法空白,强化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法治支撑。要做好对《决定》的广泛宣传,加强联防联控,强化保护和管理,加快制定我省禁止猎捕、杀害和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相关名录,推进青海野生动物保护地方立法进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青海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志勇:此次省人大常委会结合省情实际作出决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的具体行动,充分发挥了立法的保障引领作用,用法治方式推动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制度在我省落实落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青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杨牧飞;《决定》的出台填补了我省野生动物保护立法空白,为下一步我省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地方立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王恩光: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而且对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分为四个部分,从加强重点领域公益诉讼、增强公益保护合力、提升公益诉讼质效和加强监督支持等方面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出台《决定》是推动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更好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青海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贾小煜:《决定》细化了有关部门依法共同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杰:既是大力支持、有力监督、强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过程,也是集思广益、发扬民主、凝聚共识助推公益诉讼立法进度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