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全力推动复工复产的补充规定
下面继续来关注青海省“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动复工复产的补充规定”中关于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内容:
16.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要积极主动对接餐饮配送等网络平台,发挥网络平台规模化、体系化、组织化、便利化优势,助力我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牧民等增加订单、出清库存、减少损失。配送企业、平台公司要适当降低平台服务费用和佣金。
1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提前执行非居民用气淡季门站价格。省运行局协调直供企业及时执行淡季价格,减少购气支出。各市州相应下调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将降价空间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
18. 在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缓缴三个月水、电、气费用,“欠费不停供”,免收滞纳金或违约金。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满负荷生产的企业,向当地供电公司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减免相应的容量电费。自2月1日至6月30日,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降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