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
2月2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的决策部署,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我省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全省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及时为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线医务人员落实政策待遇、提供生活保障、解除后顾之忧,形成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推动健康青海建设。
《意见》围绕维护身心健康、落实政策待遇、规范保护标准、完善改革措施、加强人文关怀、保障执业环境、做好培养培训、选树先进典型等8个方面,就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提出27项具体政策措施。通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务必高度重视对医务人员的保护关心爱护,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发挥好政策效能,维护医务人员权益,推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