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转运工作
青海省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负责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转运工作,原则上按照就近就地、属地管理、分级处理的原则进行治疗。西宁地区转运患者由省紧急医疗救援中心(120急救中心)承担,其他地区由市州级急救中心(站)或指定医疗机构将病人转运至市州级定点医院,或视情况转往上级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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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负责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转运工作,原则上按照就近就地、属地管理、分级处理的原则进行治疗。西宁地区转运患者由省紧急医疗救援中心(120急救中心)承担,其他地区由市州级急救中心(站)或指定医疗机构将病人转运至市州级定点医院,或视情况转往上级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