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近日,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自2019年12月31日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这是继2015年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后,我省综合医改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省公立医疗机构告别以耗材补医的历史,正式进入医用耗材“零差率”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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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自2019年12月31日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这是继2015年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后,我省综合医改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省公立医疗机构告别以耗材补医的历史,正式进入医用耗材“零差率”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