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 行进青海看发展】抓好住房保障 助力脱贫攻坚
保证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安全住房,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之一,自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多措并举,积极安排部署,大力推进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切实改善贫困户住房条件,助力脱贫攻坚。
大通县朔北乡东至沟村地处大通县东北部,距县城14公里,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全村实施危旧房改造项目81户,通过改善村容村貌,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西宁市大通县朔北乡东至沟村村民 张成孝:(现在的房子)又亮堂又宽敞,以前我们的房子里是旱厕,上厕所不方便,接水也不方便,现在自来水也有了,旱厕也没有了,什么都方便了。
结合全省脱贫攻坚任务安排,各市、州、县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中农牧民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各地从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实行全覆盖、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标准、对无建房能力的特困户由乡镇和驻村干部、村两委组织施工队伍兜底完成建房任务等方面,多措并举,大力推进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西宁市大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室主任 马萍:2019年结合省建设厅下发的“清零”行动方案,我们实施了560户危旧房改造,也结合中央、省、市、县下拨的资金进行了分档实施,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成45000(元)的补助,给贫困户减少一定的负担。
我省各级住建部门紧盯“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行业扶贫任务。2016年到2018年,全省共安排实施18.5万户农牧民危旧房改造任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41万户,占《青海省农牧民危旧房改造扶贫专项方案》规划任务的92.64%。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处长 李志国: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重大要求,完成“清零”任务后,研究制定危旧房改造后续措施和长效机制,跟进做好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工作,巩固提升危旧房改造脱贫攻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