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相关情况
4月24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立法的目的和意义、特色亮点等相关情况。
《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共六十六条,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六个章节,在强化新业态风险防范等多方面作了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规定。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陈锦花 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和环节强化安全管理。《条例》对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作出规定。
《条例》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王磊:《条例》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强调以人为本,坚持“两个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推进安全生产数字化建设,加强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监测监控,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