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 青海省11个地方和单位榜上有名
2月16日,记者从省民宗委了解到,日前国家民委印发《关于命名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为激励先进,示范引领,经过严格评选,决定命名248个地方和单位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西宁市湟源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茫崖市、天峻县、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玉树藏族自治州曲麻莱县、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朔北藏族乡、圣源地毯集团有限公司、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青海师范大学11个地方和单位榜上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