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召开
11月24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黎明主持并提要求。杨逢春、张黄元、吕刚、陈东昌出席,刘同德列席。
会议指出,要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积极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盐湖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等相关立法工作。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相关立法工作。要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发挥好人大财经监督作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和监管执法力度。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主题教育“回头看”、青海省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立法工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意见等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