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启动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6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与全国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检查组将赴海西、海北、黄南、果洛四州实地检查,并委托西宁、海东、海南、玉树等市(州)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检查。通过实地查验、随机抽查、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等,重点检查普法宣传,职责落实情况和执法、司法情况,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修复情况,以及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深入推进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湿地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我省湿地面积712.39万公顷,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2.64%,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