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5个单位8名个人获教育部 国家语委表彰
5月10号,教育部、国家语委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个人。我省5个单位和8名个人被评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近年来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处认真实施学前推广普通话计划、“国培”“省培”计划和“东西对口支援工程”,全面启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工作,培训基层干部、青壮年劳动力和农村妇女30余万人次,重点开展民族地区、农村牧区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教师普通话达标、贫困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和新增劳动力、基层干部普通话专项培训10万余人,将推广普通话纳入到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青年大学生“返家乡”和“社区青春行动”社会实践活动中,实现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脱贫攻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