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召开
4月13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五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赵乐际委员长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开展主题教育的意见、我省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实施意见》、中央和省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方案,研究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主题教育工作方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实施大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黎明主持并提出要求。杨逢春、尼玛卓玛、张黄元、陈东昌出席,刘同德列席。
会议指出,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思想深邃,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为开展好主题教育指明了方向。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为开展好主题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政策保障。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要紧密结合人大实际,准确把握开展主题教育的重点任务;要持续强化责任落实,着力体现开展主题教育的实践成果,以主题教育新成效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研究讨论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