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四川两省消协(委)建立异地消费维权机制
近日,青海省消费者协会会同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建立异地消费维权机制,联合向两省各市州、县区各级消委(协)下发了《关于建立川青异地消费维权机制的通知》,主动搭建异地化解消费纠纷的桥梁和渠道,维护两地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构建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青海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朱海伟:我们青海省消费者协会与四川省消保委共同商议,决定建立两地异地消费维权机制,畅通异地消费维权渠道,化解消费者异地消费纠纷投诉难、维权难的问题,推动川青两地消费市场的繁荣发展。
《通知》提出,要主动结合两地消费特点和维权难点,及时处理好消费纠纷,包括及时移转异地消费投诉、快速接收异地转办投诉、认真调查调解异地投诉。此外,还强调要强化异地从事经营活动经营主体的投诉信息通报,两地消委(协)可联合开展投诉处置。
青海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朱海伟:我们全省各级消协组织接到投诉以后,会及时与被投诉地的消协组织进行联系,会及时地调查核实,处理消费者投诉的问题,并将投诉处理的结果及时反馈给消费者,让消费者不用跑路就能解决消费维权的问题。